
居銮宿舍弃婴案:19岁女学院生被控谋杀,初生女婴遗体发现于厕所马桶

(居銮,2026年8月7日) 一起发生于学院宿舍内的弃婴命案,今日进入司法程序。涉嫌在宿舍厕所内杀害并遗弃初生女婴的19岁女学院生努莎兹温,于2026年8月7日上午被警方带往居銮推事庭,正式面对谋杀罪控状。此案自7月29日案发以来持续引发社会关注,涉及未婚怀孕、校园监管及新生命保护等多重议题。
法庭程序:谋杀罪控状正式提出,案件移交高庭审理
被告努莎兹温今早在居銮推事庭,由推事诺拉茜达宣读控状。由于谋杀案属于高庭审理范围,被告在控状宣读后并未被要求答辩。
根据控状内容,努莎兹温涉嫌于2026年7月29日上午约10时,在居銮实达珍珠花园一间单位内,杀害一名刚出生的女婴。被告面对《刑事法典》第302条文所列的谋杀罪名。一旦罪成,可被判处死刑,或监禁不少于30年、不超过40年;若法庭未判处死刑,则可另处不少于12下鞭笞。
主控官诺拉蒂妮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,谋杀属不可保释罪行,控方不建议推事庭批准保释申请。推事随后将案件定于2026年10月8日再次过堂,以等待验尸报告及化学检验报告出炉。
案件经过:双胞胎分娩现场,一婴生还,一婴陈尸马桶
这起案件于2026年7月29日在居銮一所学院的学生宿舍内揭发。案发当日,这名19岁的女学院生在宿舍内诞下一名女婴,随后因感到腹痛而向老师求助,并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。
医护人员经检查后发现,该女学生刚完成分娩,且腹中仍有另一名胎儿,随后顺利产下第二名女婴。
警方接获通报后即赴学院宿舍展开调查,并在单位厕所的马桶内发现一具初生女婴遗体。警方初步调查发现,死亡女婴身上有多处刀伤,现场同时起获一把刀具及数件染血衣物。
同案男友获释,身份转为控方证人
居銮警区主任峇林透露,早前因涉及同一案件而被扣留调查的另一名19岁男学院生,在完成延扣程序后已获释放,其身份已由调查对象转为控方证人。
据了解,涉案男女均为同一学院的学生,两人疑似未婚先孕,事发时女方独自在宿舍内产下婴儿。
案件时间线
| 日期 | 事件 |
|---|---|
| 2026年7月29日 | 19岁女学院生在居銮宿舍产下婴儿;警方在厕所马桶发现初生女婴遗体,身上有多处刀伤 |
| 2026年8月6日 | 警方宣布女嫌犯翌日将被提控;男友身份转为控方证人 |
| 2026年8月7日 | 努莎兹温被带往居銮推事庭,正式面对《刑事法典》第302条文谋杀罪控状 |
| 2026年10月8日 | 案件下次过堂日期,等待验尸报告及化学检验报告 |
社会反响:校园安全网与未婚怀孕支援机制再受审视
此案再度将公众目光引向校园内青少年怀孕问题的处理机制。一名19岁的学院生能够在宿舍内独自分娩而未被及时发现,折射出校园监管体系与学生心理支援网络之间存在的明显落差。
社会工作者与妇女权益倡导团体普遍认为,除司法追究外,更根本的问题在于:当青少年面临意外怀孕时,是否拥有足够安全、不受惩处的求助渠道。恐惧、羞耻与资源匮乏,往往是酿成此类悲剧的深层因素。
法律背景:马来西亚谋杀罪的刑罚框架
根据马来西亚《刑事法典》第302条文,谋杀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。2023年修订后,法庭在特定情况下可选择判处监禁30至40年,并附加不少于12下鞭笞,赋予法官一定的量刑弹性。然而,涉及杀害无辜初生婴儿的案件,历来被视为情节极为严重的案件,量刑取向普遍从重。
本案最终判决须待高庭审理,并以验尸报告及化学检验报告作为关键证据基础。
本文根据公开法庭资讯及警方通报整理,案件仍在司法程序进行中,被告在法庭作出裁决前依法享有无罪推定权利。



